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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阅读次数:   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5月在贵州省贵阳市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举办一届简洁、绿色、安全、特色的乡村技能大赛,全面展示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推动各地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升技能竞赛工作水平,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大显身手、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三、竞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日比赛,18日上午开幕,20日下午闭幕。
(二)比赛地点。贵阳国际会展中心。
(三)竞赛项目。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每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设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手工刺绣、手工编织)。
(四)参赛方式。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

(五)报名条件。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报名参赛。鼓励各地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各参赛代表团每个比赛项目限报2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贵州省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推广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阳市人民政府等作为承办单位,成立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技能展示交流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相关工作组。大赛日程安排附后。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各比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遴选确定各比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团推荐,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执委会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负责各比赛项目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奖励政策

(一)获得大赛各比赛项目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大赛各比赛项目各组别分别设置金牌1名、银牌2名、铜牌3名。对前6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三)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四)对参加大赛展示交流活动的人员,由大赛执委会颁发活动证书。
(五)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比赛选手赛前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其他事项

(一)关于工作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选拔赛,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团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关于报名工作。报名工作分为参赛选手报名、裁判员推荐、团长和领队报名,各参赛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参加比赛项目的选手分职工组和学生组报名。鼓励各地通过选拔形式确定参赛选手,选手身份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大赛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选手、裁判人员和领队报名、竞赛评分统计等工作。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请各参赛代表团组织预报名,并于2月29日前将《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预报名表》发送至大赛执委会指定邮箱。各地应于3月31日前完成参赛选手、裁判员选拔工作。正式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相关人员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关于宣传工作。组织中央和地方媒体利用全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道,由组委会新闻宣传组统筹规划、跟踪指导,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当地宣传部门组织实施。每个参赛代表团可自带3—5家媒体(15人以内)对赛事进行采访报道。各参赛代表团明确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联络员。
(四)关于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要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工作,各代表团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关于食宿保障工作。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比赛期间,领队、选手、裁判员、随队媒体、记者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各参赛代表团自行承担。在贵阳市内交通以及选手、裁判员比赛期间餐费、专家食宿和劳务费由大赛执委会承担。参加乡村工匠技能技艺展示交流活动和表演项目人员的相关费用等情况详见农业农村部具体活动方案。
(六)关于市场推广工作。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大赛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宇坤   靳  红

电  话:(010)84207445、(010)59191477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曾燕琳

电话:(010)84661077、84661073、84661071

传真:(010)84661070

邮箱:worldskills_cn@163.com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李  敏  

电话:(010)84201669、84202667

(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牛  琳 

电  话:(010)84202569

传  真:(010)84201568

(五)组委会市场推广组

联系人:刘 春

电  话:(010)84413081

传  真:(010)64911489

(六)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罗建军  陈 芳

电话:(0851)86830235、(0851)86839256

传  真:(0851)86825537

邮  箱:zyjnjs@gzzyjnjd.com

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日程安排      

                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预报名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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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令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报告》蓝皮书课题组、乡村振兴研究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等相关媒体和行业组织单位,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赋能计划(2023—2025年)》,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广泛宣传各地的文明风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等典型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理事长马培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王刚,国务院参事、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李金祥,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张天佐,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原农业部副部长、全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联盟主席刘坚,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原农业部总农艺师、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孙中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刘东生等领导现场致辞,并对乡村振兴品牌节作出重要批示。

  展乡村振兴壮丽风采,聚农业强国澎湃力量!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展示各地“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效和崭新风貌,开展第三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好两宜”为基本标准,开展以“富裕、生态、美丽、健康、智慧、平安、文明和奋进乡村”为重点内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第三次征集活动,结合联合编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推进中国式“三农”现代化协调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以县区级单位为征集对象。

  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五好两宜”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有效途径。

(一)党建引领

(二)产业兴旺

(三)生态优美

(四)治理有效

(五)特色显著

三、征集方式

  本次宣传征集活动面向全国,采用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征集

  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或组成部门、中央新闻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全国及地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以推荐本行政区域内、联系报道过、服务范围内的示范基地。

(二)自荐征集

  可以通过自荐方式参与征集。

四、征集资料

一)文字材料

1.填写《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推荐单位需标明并盖章。

2.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材料一份(通讯体裁,600字左右,适合对外宣传),可额外附加文字材料。

(二)图片资料

1.展示乡村产业、环境、人文、生活现状的图片一组(5-10张);

2.反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过程的图片一组(5-10张);

3.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JPG格式,每幅作品应大于2M,不超过10M。

(三)视频资料

自主选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到《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指定邮箱13801221307@139.com。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版。上述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

五、征集程序

1.登记初审

2.组织初选

3.复核确定

4.发布宣传

六、联系方式

申报负责人:韩主任

电话:13801221307

邮箱:13801221307@139.com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

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

申报名称

请填写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选

£政府机关 £科研单位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军队系统 £个人 £其他

申报类别

 

£产业振兴典型案例

£人才振兴典型案例

£文化振兴典型案例

£生态振兴典型案例

£组织振兴典型案例

£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品牌兴农典型案例

£科技强农典型案例

£名企助农典型案例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

单选,最终类别可能以实际情况调整。

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需电话畅通以便核实信息

通讯地址


推介词

25字以内,一句话概括推介案例。品牌兴农典型案例请提及品牌名称。用于乡村振兴品牌节及案例汇编,请慎重对待。参考:培育莱阳味道千亿集群,探索业兴民富莱阳路径

推介官


案例简介

请以【申报名称】为对象进行填写。

1000字以内,是专家推介评审及案例汇编的重要参考。

建议从案例背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和创新做法等方面进行填写。

案例图片

1-3张,请确保图片高清且无侵权情况。企业可上传一张高清版logo图片。

单位声明及

授权书

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申请参加《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承诺合法有效存续,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无误。保证参加活动期间无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授权人: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授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为被授权人,享有相应著作权的图片(以下简称授权作品),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权利及授权内容:

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所拍摄的影视、视听节目、网络节目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关联主体的网站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自行或联合第三方的出版物、刊物中;以其他合理且符合行业惯例的使用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2.授权期限和授权地域范围:

授权期限为永久,授权地域范围为全世界。本款约定是指仅在本授权书约定的范围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可以永远在全世界使用授权作品制作节目、出版物,也可以将含有授权作品的节目、出版物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进行发行(如在网络或者境内、境外的电视台播出),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授权人同意,被授权人就上述其拍摄或制作的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自由使用并处分上述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

授权人保证享有充分完整的权利向被授权人进行上述授权,保证授权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授权人将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被授权人造成损失的,授权人应负责赔偿。

特此授权。

申报单位/授权人:申报单位/个人,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      

推荐单位

县处级以上单位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

单位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职称


推荐意见

上述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本次征集活动申报条件,特此推荐!

推荐单位:县处级单位以上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      

申报步骤:填写表内信息及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将此表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上传到申报入口页面,文件命名方式:【申报奖项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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